提高表彰入选比例 女性科技人才集中的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 我省多部门出台方案 助力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实施

近日,陕西省妇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实施方案》, 大力支持女科技工作者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创新创业,积极构建有利于女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的良好生态,努力培育女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结引领我省40万女科技工作者争做科技报国排头兵,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方案鼓励创新争优,激励攻坚克难,引导女科技工作者立足岗位建新功,在重点领域发挥作用,支持女性科技工作者在重大课题项目中“揭榜挂帅”,积极参与省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促进实施“两链”融合,努力成为重要领域领跑者、关键技术攻关者、科技前沿开拓者。

引导女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我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踊跃参与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计划,重点做好五类重点人群科普、基层科普,主动参与“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三下乡、科技惠农直通车等工作,提高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收获感和幸福感。积极参与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女科技工作者送科技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田间、进课堂。建立三秦巾帼科技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科普讲座、科普阅读、科学实验等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科普服务扩大覆盖面,提升分众化和精准度。

为了着力培育典型,方案要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宣传女科技工作者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女科学家卓越贡献。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在各级劳模、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青年科学家奖和三秦工匠、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等各类评选表彰中提高女科技工作者入选比例。开展寻找“三秦最美女科技工作者”活动,积极发现挖掘女科技工作者潜心研究、创业创新、克难攻坚、服务发展的先进事迹。

方案对女科技工作者加大创新创业政策支持,支持女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同等条件下,在运用“政策包”优惠条件时优先向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大力支持女科技工作者参与我省“1155”工程,在申报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项目中,放宽女性科研人员年龄限制。对女科技工作者创办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优先认定为陕西省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支持女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同时,支持女性科技工作者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开展“巾帼科技助农直通车”活动,支持女科技工作者与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结对共建,开展订单式、菜单式科技服务。

扩展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学术网络。拓宽科技创新合作交流渠道,不断提高科技领域学会、协会、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员以及代表中的女性比例。科技类学术会议要增加女性大会主席、主持人和主要学术报告人的数量,鼓励设立女性专场。加强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领导力培训。

在职业环境创造上,要求坚持机会平等、性别平等,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招聘中依法保障女大学生、研究生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在政府组织的学术研讨、科技培训、课题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中提高女性参与率,优先吸纳女大学生、女工程师、女技术能手等女性科技工作者参与。在青年人才托举计划、人才引进工程、工程科研类任务中,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放宽3岁。

方案要求加大高层次女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注重女科技工作者选拔培养,建强女科技工作者人才后备梯队,鼓励女性从事科学技术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要加强对女学生学科选择和职业发展的引导,消除学科性别刻板观念对女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置理工科专业优秀女大学生奖学金,鼓励更多女大学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加强对理工科女学生职业发展规划辅导,引导更多女学生选择科研作为终身职业。在产业园区、高新企业、众创空间建立“巾帼科技创新基地”“女大学生实践基地”。培养女学生的科学兴趣。常态化开展女科学家进校园活动,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培养女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和志向。

另外,女性在孕期、哺乳期的权利也在方案中得到主张。孕期、哺乳期间非法定事由,不得中断劳动关系,不得变相降低薪酬。设立青年女性科技人才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孕期、哺乳期女性科技人才在承担创新工程科研类任务、人才工程、岗位聘用等方面,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结题或延期考核评价,最长延期1年。对孕期和法定生育产假(含符合生育政策增加产假)结束后哺乳期一年内女性科技人才,实行有利于照顾子女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根据需要设立母婴室。女性科技人才集中的用人单位要提供托育服务。

要关爱女科技工作者身心健康。加大推动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企业、高新园区建设母婴室等关爱保护设施,积极为女科技工作者提供养老育幼等高质量的家庭服务。

加强各级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或联谊会建设,2021年建立省级协会,三年内实现市级组织全覆盖。在院士专家工作站、园区科协等建设中,积极吸纳女性科技工作者参与,促进不同领域、行业、学科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女科技工作者参与重要庆典、纪念活动,参加国内外妇女领域交流,进行学习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袁玥 实习生 韩渭清

提高表彰入选比例 女性科技人才集中的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 我省多部门出台方案 助力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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