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元宇宙。
互联网虚拟世界的发展,会有怎样的演变呢?
第一,初级阶段(当前):互联网原始社会
随着互联网诞生,真实世界开始虚拟化,虚拟商品产生。
自从计算机诞生,虚拟化开始产生。
随着互联网的诞生,真实世界开始逐步虚拟化,进而虚拟商品诞生。
比如电脑游戏里的虚拟道具。
第二,中级阶段:互联网奴隶制、封建社会并存
大量出售自己全部资源的异化的人,本身成为虚拟商品,最终成为互联网时代的奴隶。而占有大量资源的资本和网红成为奴隶主。
真实世界基本完成了整体虚拟化,而大量底层的人被无限剥削、剥夺,到最后,一定演变成,人出售自己的所有资源,最终出售自己,人本身成为商品。
这个时候互联网原始社会演变为互联网奴隶制社会。
最值钱的商品就是奴隶。
奴隶也分等级,高等级的奴隶只出售自己的虚拟ID,也就是只在网络上听奴隶主的命令。中等级的,在真实世界也得听命令,最低等级的出售生命权,从肉体到精神彻底成为商品。
奴隶主可以拥有高等级奴隶的互联网权利;
拥有中等级奴隶的互联网权利和真实世界的权利;
拥有低等级奴隶的生命权。
因为仍然会存在一部分拥有基本权利和资源的网络自由民,那么,一些高等级互联网奴隶和互联网自由民,会形成网络农奴。而一些拥有较大资源的资本和网红,构成剥削农奴的封建制社会模式。
所以真实世界的虚拟化完成之后,将会演变为互联网奴隶制社会和互联网封建制社会并存的社会状态。
第三,中级阶段进阶:殖民外太空
互联网半奴隶半封建社会中,无价值的奴隶会被数字化之后,强制脑死亡。
人工智能的发展和拥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网络自由民,会推动科技高速发展。
同时,奴隶主为了更好地占有资源和财富,开发地球资源枯竭或者成本过高的时候,就会把目标定为外太空。
人类文明进入行星殖民时代,奴隶主派出奴隶对有价值的地外行星进行殖民探险。
附录:
传统商品的定义:是指为了出售而生产的劳动成果,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虚拟商品的定义: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比如互联网或者元宇宙)进行交换的数字产品或服务,就叫做虚拟商品。
- 1、虚拟商品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
虚拟商品是随着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发展而诞生的。
- 2、虚拟商品用于交换。
虚拟商品交换的可以是虚拟货币,或者真实货币,或者只是价值。
- 3、虚拟商品在元宇宙中,对虚拟身份具有价值,主要用于虚拟场景。
虚拟商品可以为体现虚拟人物在虚拟世界里的身份或需求服务。
(第2、3点,鸣谢赵艺梁老师和陆小曼老师提供的思考)
- 4、虚拟商品对真实世界具备颠覆性。
在计算机互联网初级阶段,虚拟商品只是真实社会生活中的另一种数字化的商品形式而已。
比如说,
各类会员—vip
知识类付费—学费
积分买小说—现实买小说
打赏主播—一掷千金
(以上第4点的前部分,鸣谢余佳恒老师提供的思考)
延伸思考
但当互联网发展到元宇宙阶段,真实世界逐渐就会被元宇宙(也即虚拟现实的世界)取代。
人们在真实世界的社会生活将降低到最底限,除了维生系统,和元宇宙设备,人们不再需要其他真实世界的事物或者商品,真实世界的一切都将逐渐转换到虚拟元宇宙世界,都将被取代,被商品化,最后甚至人类自身都会被商品化。
在元宇宙里交换的虚拟商品,将不仅限于一般的虚拟产品或服务,人自身在虚拟世界的身份角色,也会被商品化,也会被交换。从而推动社会制度发生变化。
因为多数人最终被资本榨取殆尽,最终不得不出卖自身,沦为元宇宙奴隶。大量元宇宙奴隶身份的诞生,伴随一部分元宇宙自由民,最终社会转化为元宇宙半奴隶制半封建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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