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税收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企业因为不重视这个问题而出现。所以今天,我们在丰河和惠邦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流程。欢迎阅读!
一、正常注册
第12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14条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因税务登记内容变更,无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二.税务登记时限: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税务机关只能在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登记证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
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因税务登记内容变更,无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逾期的后果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号。国务院[2002]362号第九十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的验证或者变更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如与纳税人设立有关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等。从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并连同准备好的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3.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处理。缺少材料时,通知当事人及时补齐。如果是分行,还应提交总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前办理过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应当提交原件。
当事人要及时处理,迟了就要罚款。根据税法,他们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含同级,下同)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主管机关,负责设立登记、变更登记
税务登记证流程我们就说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帮助。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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