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案例】218年2月,甲公司以9000-000元现金从非关联方取得乙公司0%股权,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20 1月2日,甲公司以现金1800万元向另一非关联方收购乙公司15%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甲公司原持有的乙公司10%股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假设其公允价值在218年末未发生变动)。取得这部分股权后,甲公司可以对乙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股权投资可以采用权益法核算。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例如,甲公司持有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收购成本为900-900万元。因其公允价值在218年期末未发生变化,220年1月2日的公允价值变动为600-000万元(1500-000-900万)。
由于新增投资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为1800-1800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25%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3300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新增持股比例为25%,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000元(120000-00025%)。由于初始投资成本(3300万元)大于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000万元),甲公司无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20年1月2日,甲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入:交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00,000
贷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33万元
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15万元
银行存款18万
【例5-19】继例5-18后,若甲公司以900万元现金向非关联方收购乙公司10%股权,将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条件不变。本例中,甲公司持有的原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500-1500万元,收购成本为900-1500万元。因此,220年1月2日产生的600-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权益法核算发生变化时转入留存收益。
220年1月2日,甲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0万元
贷款:其他综合收益60万
借:长期股权投资33万
贷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万
银行存款18万
借:其他综合收益6万
贷款:留存收益60000
多次交易形成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相同控制,原始权益,原始账面价值,新账面价值
公允、原始账面价值新账面价值
非控股原始权益,原始账面价值,新公允价值
原公允价值、原公允价值和新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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