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销售费用扣除标准

三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销售费用扣除标准几种常见费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 一、 三项费用扣除标准 实际发生额 财税〔2018〕51号 1 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

几种常见费用的所得税结算和扣除标准

一、

三项费用扣除标准

实际发生额

财税〔2018〕51号

一个

社会福利国家主义

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

注1: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之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工会基金和五险一金;

注: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精制造)企业发生的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并在下一纳税年度扣除。

2

工会支出

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

员工教育基金

不超过工资总额的8%。

二、

业务招待、广宣费扣除标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一个

业务招待费

一、金额* 60%;b .销售收入*0.5%

A和b中较小的那个。

注:广告费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注: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得扣除。

注:化妆品制造、药品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精制造)企业发生的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并在下一纳税年度扣除。

2

广告费

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5%

三、

公益性捐赠支出

财税〔2018〕51号

公益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

注:结转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超出部分。

注:直接捐赠不能税前扣除。

四、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一个

保险企业

当年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的余额*8%

注: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五、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组通字〔2017〕38号

一个

党组织工作经费

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1%。

有结余的,结转下年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年度工资2%的,不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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