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并抵消会计分录的特征
编制合并抵销分录的目的和作用决定了它们不同于日常会计中编制的其他会计分录,具有以下特点。
1.合并抵销分录主要起到抵销相关报表项目数据的作用。
根据这一特点,通常可以结合报表项目的性质,确定合并抵销分录的借款人和贷款人涉及的具体项目,而不会在要抵销的报表项目的借贷方向上出错。例如,内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易中的未实现利润进行抵销时,如果相关资产的内部销售价格高于原销售方的账面价值或成本,则未实现利润为利润,导致个别财务报表高估了期末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编制合并抵销分录时,贷款人应抵销相关资产项目,借款人应抵销相关损失和溢余项目。相关资产内部售价低于原卖方账面价值或成本的,未实现利润为亏损,导致个别财务报表对期末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低估。编制合并抵销分录时,借款人应抵销相关资产项目,贷款人应抵销相关损失和溢余项目。
2.合并抵销分录无需过账,不会导致当期和未来期间个别报表财务相关项目数据发生变化。合并抵销分录的编制使个别财务报表内部交易的反映与合并财务报表一致,但这种一致性只是为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不是为了调整母公司和子公司提供的个别财务报表。因此,合并抵销分录无需过账,合并抵销分录的编制并不意味着个别报表中财务相关项目的账簿数据和报表数据发生了变化。
3.合并抵销分录抵销报表项目,而不是特定科目。会计报表的项目名称与对应的科目名称不完全一致。为日常会计业务准备的会计分录的借方和贷方使用相应的帐户名。编制合并抵销分录时,借方和贷方应使用相应的报表项目名称。当报表项目名称与对应的账户名称不一致时,使用报表项目名称。例如,合并抵销分录中,将使用存货、固定资产原价、期初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等报表项目名称,而不是使用原材料、存货、固定资产、利润分配等科目名称。
二、合并抵消会计分录的根源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将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合并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
你在财务工作中有没有不知道怎么解决的问题?
(这里增加了一个小程序,请在今天的头条客户端查看。)合并财务报表将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与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相比,会计主体范围有所扩大。企业集团资金运动的会计处理会有别于母公司和子公司,主要体现在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的会计处理,而企业集团外部交易的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和个别财务报表中是相同的。因此,合并财务报表与个别财务报表既有区别又有相似之处。
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只是一个经济实体,而不是一个法律实体。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集团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济业务,也不能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购买的贷款服务不得从产出中扣除。而且,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人支付的投融资咨询费、手续费、咨询费等与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销售商品、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增值税应根据主要税种和税目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虽然卖方可以单独开具“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属于购买贷款服务支付的利息,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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