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评论:互联网下一站不能再以方便牺牲安全

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特别提到,数据处理者利用生物特征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的,应对必要性、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

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特别提到,数据处理者利用生物特征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的,应对必要性、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

  随着技术迭代升级,具有生物特征的网络认证方式成为新潮流,其中蕴藏的风险却令人担忧。从指纹到人脸、从步态到声纹,生物特征对每个人来说具有唯一性、基础性,一旦滥用或泄露,负面效应难以估量。以人脸为例,轻则被商家用来精准营销,重则可能落入诈骗犯罪者手中。此前,“谁偷了我的脸”已引发不少纠纷,还曾冒出消费者戴着头盔看房、业主戴帽子口罩全身武装回家的尴尬。从这个意义上说,明确登录认证不能“唯”生物特征,是对个人隐私的切实保护,也是对当下焦点问题的及时回应。

  互联网诞生已52年,接入中国也已27年。一直以来,其最大的标签就是“方便”。方便交流,从Email到微博微信,万里之遥亦可轻松对话;方便购物,各大平台全球扫货,足不出户即可轻松下单;方便生活,在线问诊、共享课程,一根网线对接现实需求。然而,透过网络世界的“繁华”,我们也看到了技术几乎不受限制地开发应用,以及对个人信息的无度索取。如果说在人们刚触网时,或不明就里或为了“方便”让渡掉了一些权利,那么现在,当“你刚夹一筷子,就被送了一桌子”,当个体的姓名电话、指纹人脸都被明码标价,“方便”的外溢负面效应就到了必须警惕的时候。

  今天的中国互联网拥有世界上体量庞大的网民群体,走过跑马圈地的上半程,互联网靠什么走向提质增效的下一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守住个人隐私保护红线,不再以方便牺牲安全。这些年,随着《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不同层级、不同门类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我国数据治理规则的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但相比技术应用的飞奔,制度更新总有某种滞后性。共享单车无序投放带来的治理“后遗症”,算法推荐大行其道造成的“信息茧房”等都提醒我们,既然治理上的“时差”难以避免,就更需要见事早,把问题想在前面,把规矩定在前面。

  用户数据,如何存储、怎么传输,谁有权限接触、接触到什么层次,应获得怎样的授权,违反会受到何种惩处……这些问题,不光要写在纸面上,更要落到实践中。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这方面的法治震慑力还不足,还需要以普遍问题作为突破点,以具体案例作为抓手,真正让法律长出“牙齿”。对“数据小偷”的严肃惩处,对更多新技术、新应用的开发也是一种必要提醒,确保信息安全意识融入到代码的第一行间。

  互联网生活早已成为公共生活的重要子集,谁都不希望关门闭户,也不希望自身信息处于“裸奔”状态。我们能做的,是让技术运行在规范轨道,以造福社会而不是侵扰生活。

(原标题:互联网下一站不能再以方便牺牲安全)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汤华臻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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