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院士制度设计中关于增加院士的规定是每隔一年增选一次,即每两年增选一次。今年是院士增选年,年初开始启动,提名(申报)截至日期是3月31日,经过一个月的审核,4月23日中国工程院公布了今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共577人,今天(6月2日)中国工程院公布了经院士增选第一轮评审,产生进入第二轮评审候选人235位。中国科学院今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待公布。进入有效院士候选人名单者,还需要三轮淘汰赛和一轮等额选举,最终成功当选工程院院士者不超过88名,最终成功当选科学院院院士者不超过73人。现在才开始热身赛,每年10月底至11月,才是两院召开院士增选的关键时期。
院士制度是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创造的制度设计。总的来说,院士们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舆论对于院士制度的质疑和争议,也从未停歇过。主要包括院士是否应该退休、院士的评选方法是否公正、甚至腐败等等。为了解决这些种种弊端,院士制度改革也从来没有间断过。最近几年的增选工作,除了院士名额较以往增多外,院士提名推荐渠道也较过去“收紧”,只有院士提名和有关学术团体提名两种渠道。同时,院士增选过程中增加了“终选全院投票”的环节。
中国院士多了还是少了?
根据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今年年初公布的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今年两院增选院士合计不超16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今年增选院士将不超过73人,中国工程院不超过88人。
我个人觉得,院士制度改革第一步,其实应该从院士名额上入手,建议增加名额。理由是,在我国,能达到现有院士学术水平的人还有不少,但由于受限于名额的束缚,一些不错的候选人长期努力仍然无法入围,只有扼腕长叹,如果这一尴尬的现状难以破局,院士评选就难以达到广泛意义上的公平。当然,这样的建议首当其冲的就是现有院士的反对,逻辑很简单,简单到如同已经有票坐车的人反对再有更多的人买票上车。反对者说,你看国外的院士,就很少,没有必要搞那么多。
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国外的院士名额设计及历史。院士 (Academician)一词源于Academy。Academy是古希腊传说中的一位拯救雅典免遭劫难而牺牲的英雄。希腊人为了纪念这位智慧勇敢的英雄,建立了一个以Academy命名的幽静园林。在建园后的916年的时间内,受到Academy智慧勇敢感动的学者,纷纷在园内讲学,进行自发的学术活动。因此,其后的许多学术团体都自称为“Academy”。需要说明的是,严格意义上来讲,国外许多国家没有院士,而是将此类人士称为fellow,我们翻译为会员(港台称会士),我们这里都通称为“院士”,以便比较。
首先是稀缺型的,最典型的就是法国。
众所周知,院士及院士制度起源于法国。法国于17世纪中叶最早建立院士制度,后该制度被其他国家纷纷仿效。各国相继成立(国家级性质)科学院,聘选院士。在法兰西学院过去300多年的历史中,一共仅仅产生过709名院士。也就是说,法国平均每年才会产生两名法兰西院士。法兰西学院始终保持了40名院士这一 “神奇”编制。名额如此稀贵,不难理解,为什么雨果在连续申请4次后才被选中,而法国著名作家左拉则连续24次仍被法兰西学院拒之门外。法国是稀缺的典型,但是,法国实际上把院士当成了“圣人”,而不仅仅是学术权威了。只有40名院士当中有人去世时,才会遴选新院士来弥补这一空位。而且,新院士的选举往往要在老院士去世后几个月进行。法兰西把这几个月称为“悼念期”,以表示对去世院士的尊重。与法国类似的还有英国与日本。据近年的媒体报道,英国皇家学会目前共有1527名院士。每年只能选出最多44名新院士。也有一种说法是40-60位,但无论哪种说法,都不多。
日本学士院的“院士”一直采取的是相对较低的定额制。最早1879年的定员是40人,1956年的《日本学士院法》规定名额为 150人,至今未曾变更。现在只有128位在任院士,空缺22人名额。但是美国就完全不同了,美国三大研究院每年都会增选新院士。目前,美国国家科学院每年最多可产生84名院士,这些院士须为美国公民。另外,还会选出最多21名外籍院士。美国国家医学院每年新增65名院士、5个外籍院士,授予在医疗和公共卫生等多个领域成就卓著的学者。美国国家工程学院每年增选院士人数不超过上年度院士总数的3%,授予在工程研究、实践以及教育领域的杰出人才。俄罗斯也是相对多的。俄罗斯科学院是俄罗斯的最高学术机构。目前俄罗斯科学院院士编制为1289名,包括513名院士和776名通讯院士。一般至少是3年进行一次院士补选。德国的科学院包括8个地方科学院、一个工程院和利奥波第那科学院。2008年,德国才有了自己的国家级科学院。达尔文、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等著名科学家等都是利奥波第那科学院的院士。院士名额也有一定限制。据媒体介绍,目前科学院每年新接收大约50名院士。目前院士总人数约1500人。总的来说,看总数似乎都不多。但是,名额的多少,不能简单从数字看,我们需要结合人口的数量和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数来讲。比如,美国的人口不到中国的 1/4,院士竟然有四五千人,是中国院士的3倍。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结合自己的国情,而不简单是照搬。
到底应该有多少个院士?在院士制度设计上,是一个大问题,无非是两种思路:第一,缩小名额,缩小名额只能从增量做起,短时间内无法减少数量;第二,扩大名额。我个人更倾向于后者,即扩大院士规模。第一,就是我们更重视和在意院士这个头衔,竞争激烈,往往扭曲了很多东西。解决起来却没有那么简单,那么可能最好的一个办法之一,就是适当放大规模,客观上起到降低含金量与竞争激烈程度的作用,缓解扭曲与异化的力量。第二,就是我们人口基数庞大,科研人员也非常庞大,有这个基础与需要。是什么在扭曲院士?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章程中,对院士的定义是“国家设立”的自然科学技术方面或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但是,对于院士的追逐,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过了学术范畴。首先是经济上的。国家层面对院士个人经济的支持并不多,院士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少量的院士津贴,国务院规定的资深院士每人每年享有六万元的资深院士津贴算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与其在岗时的收入难以比较。但是,院士所在单位也发放地方院士津贴,发放的津贴金额少则每月千元,多则每月上万。一些科研单位与高校在引进院士时,动辄发放上百万的补贴、房子,以及上千万的科研经费支持,都是直接的经济诱惑。
但更重要的,还不是这些显性的东西,而是隐性的超越学术荣誉与金钱的东西。有了院士头衔,就会有更多的人邀请你参加各种成果鉴定、项目验收、学术报告,收入在其次,而是处处尊崇。更可以主导国家在某领域的科研项目,甚至参政议政。前些年事实上形成了一个潜规则:非院士不能当著名大学校长。在一些科研薄弱的省份,院士享有副省级待遇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定等等。
正因为有许许多多超越了学术荣誉的东西,一些人趋之若鹜,甚至不择手段。有媒体报道,某落马“老虎”曾于2007年、2009年两度参评院士,并且坦白其向企业老板受贿达到千万以上的数额用于参评,只差一票落选。如此巨额的贿选,普通工薪阶层就难以理解了。
我们看看国外的院士为什么没有这么复杂,或许能得到启发。
除了俄罗斯以外,在美、英、日、德、法等国家的科学学会的会员只是一种对于他们科研工作认可的荣誉称号,不具有经济和行政意义。许多国家的学会成员不但无收入、无津贴,反而要交会员费。即便有补贴,也是象征性的补贴。比如美国的院士只是三大研究院的“会员”,不仅领不到工资,还要每年缴纳会费;英国和德国的学会主要目的是促进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德国的院士,工作完全是名誉性的,没有任何报酬。当选院士除了荣誉,不会带来任何物质上的利益。英国的三个主要学会都是在英国注册的侧重于资助研究的行善性组织。日本的科研实体也主要依靠民间企业,日本学术会议主要向政府提供咨询,日本学士院以颁奖为主,其职能相对单一,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利益的挂钩。
显然,这其中的根本是斩断或者弱化与利益相关的权益,权利,尤其是与之不相关的权益,让学术荣誉回归荣誉。
扩大院士规模名额,斩断利益关联,只有破解了这两个“紧箍咒”,以上的难题才会迎刃而解。追本溯源,愿我们国家的院士制度回归设计之初的荣耀。(李志民,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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